“我一上海人被你這樣欺負???我老公是上海公安局的誰敢動我一根頭發

“我一上海人被你這樣欺負???我老公是上海公安局的誰敢動我一根頭發”3月14日,上海市普陀區新會路與膠州路交叉口附近,一女子當街毆打一名代駕男子,代駕男子背身坐在地上,女子口中說著“你配做東北人嗎?傻逼殘疾,我想給他錢就給,我不給他錢你管的著我嗎?”隨后拿起長板凳砸向代駕,代駕喊著不要砸我。

性質有點惡劣,還涉及地域歧視了,上海人優越了?還要仗勢欺人?全體中國人不答應。

隨后普陀公安發布“警情通報”稱:經調查,宋某(女,41歲)醉酒后與代駕司機姜某發生囗角,后用長凳砸擊、踢踹等方式對姜某及另一名勸架的代駕司機龐某實施毆打,造成兩人不同程度受傷,期間宋某還謊稱其丈夫為公安民警。經醫治,兩名傷者無大礙。目前,宋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
宋某這種過激行為為何直接刑事立案了,有這么嚴重嗎?確實有。因為法律規定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,借故生非,隨意毆打他人,應當認定為“尋釁滋事”,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,應當認定為“情節惡劣”,達到立案標準。對應的刑罰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當然她還要賠償人身損害等損失,如果受害人“滿意”的,可出具諒解書,她可從輕處罰,否則要實刑,真的如她所說的要蹲監獄了。遇事要冷靜,不要付出承擔法律責任代價,多學法律少吃虧!關注@苗培刑事辯護律師

上海一女子酒后毆打兩名代駕司機還謊稱其丈夫為民警,被警方刑拘

【上海一女子酒后毆打兩名代駕司機還謊稱其丈夫為民警,被警方刑拘】3月15日,記者從上海普陀公安獲悉,2023年3月14日6時許,普陀公安接報警稱,膠州路某商鋪門口有人被打。民警迅速到場處置。經調查,宋某(女,41歲)醉酒后與代駕司機姜某發生囗角,后用長凳砸擊、踢踹等方式對姜某及另一名勸架的代駕司機龐某實施毆打,造成兩人不同程度受傷,期間宋某還謊稱其丈夫為公安民警。經醫治,兩名傷者無大礙。目前,宋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(澎湃新聞)